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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社的設立過程

旅行社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持原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該旅行社年接待遊客65438+萬人次以上的證明文件,向設立地有權管理質量保證金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繳納質量保證金,原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核發許可證,然後持證明文件和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

此外,應當在完成分支機構登記手續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分支機構所在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共同設立的旅行社和分社應當實行統壹管理、統壹財務、統壹招徠、統壹接待。旅行社分社應當接受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業管理。

擴展數據

分社的業務範圍不得超出設立分社的旅行社的業務範圍。據此,從事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可以根據市場發展需要設立分支機構,即可以設立只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分支機構,也可以設立只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分支機構,還可以設立經營國內、入境、出境旅遊業務的分支機構,分別追加5萬元、30萬元、35萬元的質量保證金。

旅行社設立分支機構不受地域限制,即可以在合作社所在行政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也可以在全國範圍內設立分支機構。

百度百科-關於旅行社設立分支機構有關事項的通知

百度百科-旅行社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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