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依法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回答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
擴展數據
律師的分類
根據工作性質,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根據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根據委托人和工作身份,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根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此外,律師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否則無法取得律師執業許可證。根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十壹條、第十二條規定,律師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在履行律師職責時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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