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律師證言的法律效力

律師證言的法律效力

主要是證明法律行為的發生。律師見證是律師以其特殊身份所具備的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以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作為見證人,以第三方的視角客觀公正地證明當事人所做的某些法律行為,客觀上使被見證的對象真實合法,同時具有壹定的權威性。因此,當雙方發生糾紛引起訴訟時,通常可以作為查明事實、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其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受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處,由受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也可以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處,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交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三條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 上一篇:遼寧選調生申請條件
  • 下一篇:每個公民都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是對是錯?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