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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的掛號信是什麽?

法律分析:壹般律師函都是掛號信,通過郵局或者快遞公司投遞,因為有些收據或者收據可以通過郵寄或者快遞的方式取得作為證據,具有證明效力,是證明律師函已經投遞的重要證據。但是現在因為大家對律師函的警惕性比較高,可能會出現被拒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可以從事以下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三)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七)解答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及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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