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正確實施法律和社會公平正義。
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律師應當對其委托人和他人在執業活動中不願意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他人正在準備或者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所以壹般來說,律師無權定位其他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應當在委托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委托人可以拒絕其委托的律師繼續為其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律師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或代理。但是,如果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律師有權拒絕為其辯護或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