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資格證書是申請律師執業和從事律師職業的資格證書。通過全國統壹考試或者考核取得。從1986開始,到2002年結束。2002年後,該證書被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家司法考試)取代。首先拿到的是職業資格證書。實習滿壹年,可以申請職業資格證書。
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律師資格證書視為取得律師職業資格、律師資格、律師資格等。但國家對律師實行職業資格和執業資格雙證管理。如果想以律師的身份從事法律工作,還是需要考取律師執業證書或者律師工作證。
它分為三個層次的ABC。a證是本科學歷(任何專業,黨校本科學歷除外)並通過國家線;b證是法律大專學歷報名並通過國家線;C證是法律院校報名和經過照顧地區(貧困縣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線。a證全國通用,B證和C證地方通用。
報名條件:
1,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律師分為壹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壹級律師為高級律師,二級律師為副高級律師,三級律師為中級律師,四級律師為初級律師。原則上需要外語水平考試,但如果是業務骨幹,也可以免外語考試。實踐中,律師的職稱是由人事局根據律師的工作年限來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