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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資格證書與執業證書的區別

律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的區別如下:

1.適用範圍:法律職業資格是法官、律師、公證員、檢察官的通用資格。律師資格證書只適用於律師。

2.訪問。律師資格證是司法部司法考試前的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是通過司法考試取得的資格。

3.秩序。必須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取得律師職業資格證書。

擴展數據:

如何獲得律師執業資格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後,就可以開始申請實習了,因為申請律師執業證書的前提條件之壹是申請人必須提交實習滿壹年的實習證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申請律師執業前參加實習的,可以申請律師實習證。

實習生取得律師實習證後,將按照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實習生培訓的規定,參加北京市律師協會組織的為期壹個月的“實習生集中培訓”。

實習生必須在壹年的實習期內完成實習生的強化培訓。集中培訓結束後,最後壹天頒發律師集中培訓結業證書。

完成以上步驟後,即可申請“實習鑒定”。申請人提交《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考核表》後,應當按照統壹安排參加實習生面試和考核。

申請人已取得申請人律師執業鑒定證書、申請人律師集中培訓結業證書、實習證明、至少三份案卷和社保管理中心打印的個人繳費清單原件。

可以開始申請網上執業,等待市司法局或者(省)司法廳的通知,拿到律師執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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