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馬魏華的個人榮譽

馬魏華的個人榮譽

1.2004年,《WTO與中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研究》(著作)獲山西省第四屆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

2.2003年《WTO與中國金融監管法律制度研究》(著作)獲2002年“百項工程”壹等獎,1。入世後中國金融業信息披露法律規制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03bfx039 2003.08-2005.438+02。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對策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03JD 820011 2003.10-2005.05。

3.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金融服務體系研究:教育部留學基金0204002 2002年3月-2005年5月。

4.中外法學教育比較研究:教育部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項目,FDB 030733,2004年2月-2005年6月。

5.中外體育市場自然人流動法律規制的比較研究國家體育總局572 SS 03081 2003.10-2005.10

666.WTO法律規則與山西經濟開放研究:山西省教育廳科技重點項目。

777.入世後山西地方立法與山西經濟開放研究。山西省十五社科規劃項目0105106元2001。

888、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金融服務貿易法律制度。

9.山西經濟環境與人力資源利用研究,省重點軟科學項目03056 2003。

2001,11 10月,赴美國參加司法部、國務院外國專家局組織的WTO高級學者代表團,進行為期壹個月的學習交流。他參與設計的山西大學校徽、校旗、百年校徽被山西大學組委會采用。

  • 上一篇:律師見證的遺囑需要再次公證嗎?
  • 下一篇:新冠肺炎因隱瞞刑事責任被判了幾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