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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二手房存在質量缺陷和安全隱患需要承擔責任嗎?

1.需要: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出賣人應當承擔對所售標的物瑕疵擔保的義務。也就是說,出賣人應當保證交付的標的物在物質形態上是完整的、無瑕疵的,並且適用於普通的或者特別約定的目的。如果賣方違反這壹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目的是為了買到符合建築安全標準的房子。賣房人在賣房時,並沒有把房屋的真實情況和隱藏的問題說清楚,而是隱瞞了上述情況,導致其違背真實意願表達意思。這顯然違背了誠信原則。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第壹百五十三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第壹百五十五條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壹百壹十壹條的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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