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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制度最早是在哪個國家建立的?

法律分析:版權制度最早建立於英國。1662年,英國通過了授權法案,規定印刷書籍必須有許可證,同時,印刷本必須存放在倫敦出版協會。事實上,這部法律只是明確規定了長期以來的做法。1710年,英國通過了《安妮法案》,將版權保護範圍從印刷商擴大到作者,禁止印刷商未經作者同意印刷出版圖書。同時,法律規定,著作權的有效保護期為28年,之後該書就進入了公有領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采取技術措施。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規避、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規避、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制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相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規避、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回避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稱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或者限制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音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音像制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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