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這些物品的購買者明知這些物品來源不明,主要是犯罪分子盜竊犯罪所得贓物,為牟利而幫助藏匿、轉移或者購買、幫助他人出售這些物品的,這些物品的購買者或者銷售者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不嚴重的將面臨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壹般的主要行為包括:警方對這些人展開刑事打擊時,有人幫助他以暴力手段追捕警察,導致警方的正常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或者明知這些商品來歷不明,但仍幫助銷售,就會被視為* * *;此外,購買這些贓物後,為了處理痕跡,將贓物重新組裝、拆解,翻新後再出售,也視為出售贓物罪。
但是有壹種情況,買這些贓物的人不能認定為犯了銷贓罪,即買這些東西的人和偷東西的人是壹夥的,在整個過程中互相幫助賺取各種差價等。在這種情況下,購買這些贓物的人受到的懲罰將是搶劫或盜竊,這是壹個更嚴重的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二條明知是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