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先來回顧壹下逼婚少女事件。小惠17歲。17初中畢業後,她跟隨父母到深圳壹家工廠打工。今年春節,工廠無法繼續開工,停工數月。在此期間,小惠的父母和小惠結婚了。和男方見了六次面,就被安排結婚了。小惠和媽媽吵了幾次,告訴她不想結婚,還未成年。婚姻不合法,被母親反駁責罵。婚禮定於6月2日舉行。婚禮前壹天,雙方家屬小輝在第二天的酒席上非常害怕。她不想結婚,而且她才17歲,所以她終於鼓起勇氣去了雲壇鎮婦聯反映情況。當天下午,當地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和壹行5名警察來到小輝所在的村委會,召集男女雙方家屬進行調解。兩家人都同意離婚,並簽了協議,按了手印。在輿論的壓力下,小惠終於圓滿解決了這件事,參加了中考。
首先,難能可貴的是,小輝的做法是正確的。當逼婚發生時,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和父母協商,盡量和他們說清楚,讓他們明白不再是以前的包辦婚姻,而是現在強調自由戀愛。如果和家長溝通不起作用,妳應該向婦聯、村委會和當地辦事處民警反映情況。請他們幫助我們,調整我們暫時解決不了的困難。婦聯是保護女性權益的,不僅僅是逼婚事件,還有家庭暴力,等等。村委會將調解矛盾。如果他們解決不了,我們就向警方申訴,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我們相信法律和警察。總之,我們必須用合法的權利和利益來解決我們的問題。
此外,隨著新媒體行業的擴大,我們也可以利用輿論的力量和群眾的聲音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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