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營業執照開店的後果:
1,無營業執照從事經營屬於無照經營,將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予以查處取締;
2.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查處和取締涉嫌無照經營行為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1)責令停止相關業務活動;
(2)向與無照經營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三)進入無照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查閱、復制、查封、扣押與無照經營有關的合同、票據、賬冊及其他資料;
(五)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及其他財產;
(六)查封有證據證明對人體健康有害、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眾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場所。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是指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從事工商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體經營,也可以在家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