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後,侄子沒有繼承權,因為他不是第壹繼承人,即使所有第壹繼承人都去世了,他仍然得不到繼承權。如果幾個侄子都在父親名下,此時侄子首先屬於繼承人,享有繼承權。他父親死後,他的侄子沒有繼承權。在法定繼承中,他的侄子在他叔叔死後沒有繼承權。在法定繼承中,第壹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合法繼承人。即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或者第壹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根據《民法典》第133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交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27條(自2021.01生效)將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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