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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可以自由持槍的歷史因素有哪些?

美國持槍的法律依據是憲法第二修正案,於6月5438+0791月65438+2月15日通過。即:

壹個訓練有素的民兵組織是壹個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壹支訓練有素的民兵隊伍對於壹個自由州的安全來說確實是必要的,人民擁有和攜帶槍支的權利是不可侵犯的。

歷史淵源:1775年4月9日,正是波士頓人民在列克星敦上空打響了獨立戰爭的第壹槍,拉開了美國獨立戰爭的序幕。獨立戰爭是北美移民對英國政府的反抗,是壹場民眾起義。北美部隊沒有正規軍,是民兵,其實就是帶槍的人。所以美國認為民兵是立國之本,允許民眾持槍自衛,實際上是國家受到威脅時不可忽視的力量。看看國民警衛隊就知道了。裝備比正規軍差不了多少。世界上很少有國家擁有如此強大的民兵力量。這也是為什麽在不修憲的情況下,美國有那麽多槍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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