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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美國平衡法院?

不是壹個“平衡的法院”,而是壹個“公平的法院”

衡平法院,也被稱為衡平法院,也被稱為良心法院。法官根據自己的良心判案。衡平法院不實行陪審團制度,法官單獨進行審判,因此自由裁量權的空間很大,每個法官的判決也大不相同。因此,有人說衡平法院的判決是由法官腳的長度決定的。衡平法法官主要根據“公平和良心規則”處理案件,然後逐漸開始適用前衡平法法官創造的先例原則。在衡平法院管轄的案件中,大量案件屬於欺詐案件。

衡平法只在普通法難以補救的方面發揮作用,是對普通法的壹種補償。

衡平法院最早出現在中世紀的英國,美國繼承了英國的法律體系。英國現在沒有單獨的衡平法院。

自1848以來,紐約州頒布了民事訴訟法,規定衡平法院應與普通法院合並。後來,其他州也紛紛效仿,但在履行衡平法訴訟職能時,沒有陪審團參與審判。現在美國只有少數幾個州保留了獨立的衡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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