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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大寫字母的人,為什麽要苛刻?——淺談莊莉與莊莉案

在大寫的人面前,獲得了更多的認可,更少的非議。

莊莉,壹個“大寫的人”,像壹座雕塑和壹座大山壹樣屹立在這個神奇的國度,壹個我們又愛又恨的國度,壹個承載著我們希望和夢想的國度。這個“大寫的人”的含義,需要結合這個國家、“重慶事件”以及中國改革開放30年的具體時間節點來解讀。註定要載入史冊的莊莉事件是不朽的。盡管莊莉正值壯年。

上面這段話可以論證。但我認為:即使就莊莉案和莊莉本人案的表現而言,爭論也是不必要的。

請問:瘋狂的公權力對壹個執業多年的律師進行了全國範圍的“挖地三尺”取證活動後,卻找不到把柄。這個律師的職業道德是怎樣的?這是對莊莉職業道德的特別評價嗎?如果將這種特殊評價應用於北京或全國的律師,有多少,又有多少?那些仍在批評莊莉的律師們,請先問問自己,他們是否經得起這樣的考驗。

記得當年司法部對莊莉案進行警示教育的時候,有多少律師感嘆。如今,莊莉正在上訴,他的律師同行應該以實際行動支持他,並歡迎李政加入律師隊伍。在此,我提前提議,在李政回歸律師隊伍的時候,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應該(或者應該)發文,把莊莉律師樹立為全國律師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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