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言論自由權的最終解釋權在聯邦最高法院,不允許個人自行解釋和執行法律,或者選擇法律。
3.最高法院對言論自由權的解釋基於維護原則,限制除外。
4.最高法院根據美國的國情、政治制度和政治經驗來解釋言論自由權,而不是遵循英國的傳統。
擴展數據:
美國憲法的序言通過尋求正義、內部和平、共同防禦、公共福利和自由來解釋制憲的目的。
第1條規定了聯邦議會兩院議員的遴選、國會的職權以及對國會和國家權力的限制。
第二條規定了總統、副總統的選舉,總統的職權範圍,彈劾總統、副總統和其他文職官員。
第3條規定了聯邦法院的組織、職能和權力以及叛國罪的審判。
第4條界定了國家之間的關系、新國家的建立以及聯邦對國家的義務。
第5條規定了修改憲法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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