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權力不同,權利是法律為人們自身利益所保障的活動空間或行動自由。權利有三個要素:權利的核心是利益;權利的內容是壹定範圍的行動自由;權利保護是國家暴力。
(2)民法是私法。
公法:以政治、公共秩序和國家利益為內容,以權力為中心,以命令和服從為特征的法律;
私法:以民事主體利益為內容,以權利為核心,以平等自願為特征的法律。其含義與廣義民法的含義相同。
(3)民法規範多為任意性規範。
法律規範分為任意性規範和強制性規範。其中,任意性規範是壹種允許法律關系中的參與者自行確定其權利和義務的規範。
(4)民事責任具有同質性救濟。
所謂同質性救濟,是指民法規定的民事責任以恢復被侵權人權利的完善狀態為原則。即對受損害權利的直接救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