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民法第494條規定

民法第494條規定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百九十四條的規定,國家根據搶險救災、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達國家命令性任務或者指令性任務的,相關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有要約義務的壹方應當及時作出合理的要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有承諾義務的壹方,不得拒絕對方訂立合同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它是新中國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占據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為***7編和1260編,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整篇文章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了明確細致的規定。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損害和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的人民權利宣言”。

  • 上一篇:今天美國執行死刑嗎?
  • 下一篇:民法典中關於不動產繼承的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