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財產權第二部分除了第壹部分的壹般規定外,還規定了財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並增加了居住權。在第三部分中,合同的內容最多,幾乎占了民法典的半壁江山,典型合同中增加了保理合同、財產合同和合夥合同。第四部分“人格權”,詳細規定了貶損他人名譽權,嚴格保護個人信息隱私。第五部分婚姻家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讓沖動離婚的人冷靜30天。在夫妻債務方面做了新的規定。如果壹方的債務沒有用於家庭,就不能視為夫妻債務。第六部分“繼承”,規定了代位繼承,法定繼承人,公證遺囑不再是最有效的遺囑,以最後壹份遺囑為準。第七部分,侵權責任,對網絡侵權、合同侵權、產品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醫療損害責任都有詳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