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立法過程:
1.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後,由於反右鬥爭的擴大,立法活動被終止。
2.1962,民法典的起草再次提上日程,1964年完成草案。後來因為“文革”停了。
3.1979 11,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組織起草民法典,1982年形成了民法典第四稿。雖然草案還沒有正式通過成為法律,但是現行的民法通則都是以草案為依據的。
4.2002年6月5日至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壹次會議審議了民法草案。之後,由於物權法尚未制定,對民法草案的理解存在較大分歧,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
5.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NPC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