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5月22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NPC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 1起施行。
2.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3.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條民事糾紛應當依法處理;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俗,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恪守信用。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第十壹條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十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