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是當事人或雙方之間建立、變更或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的合同是指所有的民事合同。還有壹種狹義的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雙方都同意其含義的合同。簡單來說,就是把大家壹致認同的東西固定下來,說清楚,說清楚。那麽這個約定的事情就是協議,法律上叫合同。壹般來說,有效的合同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因某些條件而不生效或無效。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固定和強化了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或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就不需要特別公證。綜上所述,根據合同的定義,當事人之間簽訂的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為合同。根據規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包括雙方自願簽字,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國家重新定義了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雙方簽訂合同時有欺詐或脅迫行為,壹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