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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解釋的必要性和方法

民法解釋是指特定解釋者運用壹定的方法和原則,遵循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民事法律規範的含義進行探索的活動。

民法解釋的必要性體現在:

(1)法律只能通過解釋適用。

(2)通過梳理法律的內部結構和邏輯關系,可以彌補法律漏洞。

(3)法律解釋也是法官對法律的創造性適用,完全符合司法公正的要求。

民法解釋的方法主要包括:

1.文義解釋是指根據民事法律規範中使用的詞語的字面意義進行解釋的方法,也稱為文義解釋。

2.系統解釋。制度解釋是指根據民事法律規範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來確定其含義和內容的解釋方法。

3.歷史解讀。又稱立法解釋,是通過探究立法者在制定民事法律規範時的立法意圖來進行民法解釋的壹種方法。

4.目的解釋。是指基於合理目的的法律解釋,從現實社會關系發展的要求出發,不拘泥於民事法律規範的字面意思和立法者制定法律時的立法意圖。

5.延伸解釋。是指當條文中使用的詞語、表述的字面含義過窄時,為符合立法本意,擴大字面含義,將排除在適用範圍之外的情形納入調整範圍的解釋方法。

6.限制性解釋。是指在條文中使用的詞語、表述的字面含義過於寬泛的情況下,為了符合立法原意,對字面含義進行限制,排除不應適用的情形的壹種解釋方法。

7.當然了。“舉重要輕,舉重要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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