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各方認可協議內容並自願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合法合理的協議都受法律保護,除了用於違法犯罪的協議。協議的簽訂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由當事人協商自願簽訂協議;各方需要親自簽字;不可能有故意規避法律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