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對象
按規定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立時間為自貸款申請時間起180天,繳存賬戶處於正常狀態,每月連續繳存時間超過6個月,不含逾期繳存)及以上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2)貸款的基本條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核標準;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真實的購房行為,購房行為壹般發生在壹年以內,但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除外;所購房屋權屬清晰,手續合法完備,無法律糾紛;
5.沒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
6.同意以貸款抵押所購房屋,或以管理中心認可的形式提供擔保,如政府債券、銀行存單、有價證券等。
各地具體政策可能略有不同,可以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