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生活基本需求。是為了讓群眾享受更高質量的生活,為群眾提供食品、教育、衛生、交通、娛樂等生活內容保障的工作。2.保證大眾就業的發展。就業是壹個涉及千家萬戶和每個人的重大問題。民生要為每個人提供就業機會,提供學習和成功的機會,提供發展的機會。有了就業,才能創造財富,才能資助其他民生。3.保底線保民生。民生工作要讓每個人都能生存,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國家要關註困難群眾的生活,充分發揮民生底線,為困難群眾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提供失業保險、大病救助、社會福利、搶險救災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恪守信用。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第十條民事糾紛應當依法處理;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俗,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