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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調解應該找哪個部門?

可以向鎮、村、辦事處、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勞動爭議,需要先去勞動局或者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

法律分析

民事糾紛可以向鎮、村、辦事處、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是勞動爭議,需要先到勞動局或者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在現實生活中,民事主體之間發生沖突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四種:壹是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爭議。第二,調解。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介機構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第三,仲裁。爭議雙方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仲裁機構將依法審理並作出裁決,爭議可通過雙方自覺履行裁決或壹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解決。第四,訴訟和解。訴訟解決是指爭議壹方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自覺履行生效判決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來解決爭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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