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承包可以認為是承包關系嗎?

承包可以認為是承包關系嗎?

法律分析:根據民法,合同不同於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壹種,由承包人和發包人簽訂。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壹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總承包單位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單位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委托給第三方。第三人應當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分包給第三方或者以分包的名義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分包給第三方。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百七十條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包包括加工、定制、修理、復制、測試和檢驗。

  • 上一篇:客戶不還車貸後果會嚴重嗎?
  • 下一篇:摩根和亞瑟王是什麽關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