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由法律關系主體、法律關系內容(權利義務)和法律關系客體三個要素構成。所謂商事法律關系,就是商事主體基於商事行為的權利義務關系。
兩者的區別:
1,不同科目。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人。任何能夠依照法律成為民事主體的人,無論是自然人還是組織,都屬於民法上的“人”。商事法律關系的主體,雙方都可以是商人,也可以只有壹方是商人,另壹方是非商人。。
2.不同的對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的客體。商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僅限於商事行為。?
3.內容不壹樣。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商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商事權利和商事義務,二者都是營利性的,即商事權利和商事義務。?
擴展數據:
民事法律行為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為了產生民事法律後果而實施的行為。
2.民事法律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中心的行為。
3.民事法律行為是法律行為。
4.民事法律行為是產生壹定私法效力的行為。?
二、商事法律行為具有以下特征:
1.商事法律行為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
2.商事法律行為是經營行為。
3.商事法律行為是商主體的行為。
參考資料:
民事法律關系-百度百科;商事法律關系-百度百科;商事法律行為與民事法律行為的關系-百度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