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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所有訴訟意味著什麽?

掃訴訟行為是指掃他人訴訟的行為。

全案訴訟也叫全案訴訟,就是所謂的“訴訟律師”包攬所有訴訟,確保勝訴,內外勾結。

掩護訴訟是普通法中壹種古老的刑事犯罪。協助訴訟是指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為壹方當事人起訴或辯護提供協助,從而不當挑起訴訟和糾紛。助訴利益是指在訴訟中不屬於任何壹方當事人,而是在獲得有利結果後,為當事人支付訴訟費用,分享訴訟利益的行為。

擴展數據

為防止多頭訴訟,2014年4月24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明確規定了部分個人以訴訟代理人名義多頭訴訟,甚至濫用訴訟的情形。

據介紹,司法部、壹些地方人大代表和專家建議,在民事訴訟法中進壹步明確哪些人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訴訟代理制度既要滿足當事人的法律服務要求,又要有利於維護訴訟秩序。

因此,建議將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修改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或者有關社會組織推薦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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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城。香港首例“掃黃打非”案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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