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不按照判決、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不按照判決、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二百九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的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的加倍支付,是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算支付的債務利息的加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