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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四條是否與法律適用相沖突?

妳說的“民事訴訟法”和“法律適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民事訴訟法》第四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都必須遵守本法。”

這是毫無疑問的。首先請看我國根本法憲法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的外國人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在中國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看看下面兩條定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妳問《民事訴訟法》第四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是否沖突。這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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