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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民來說,食物是最重要的。古人是如何懲罰食品不合格的商販的?

面對不合格的食品攤販,古人懲罰非常嚴厲,因為如果沒有人來監督這些食品的安全,那麽人民就可能受到這類食品的危害,最終死亡。所以歷代皇帝都很重視這種東西。不同的朝代頒布了不同的法律來管理食物。雖然每個朝代的管理都很嚴格,但是懲罰最嚴厲的可以說是唐朝了。如果他們制造了不合格的食品,他們需要受到懲罰,嚴重的人需要交出他們的腦袋。

1.嚴格處理導致人中毒在唐律中,但如果沒死,需要判壹年左右的罪。那麽如果有人中毒死亡,就需要判死刑。當然,有些人在制作食物的時候可能分不清自己是否中毒,因為有壹些食物的食材可能是他們從山上采摘下來的,但是之前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物品,所以采摘下來制作食物,導致他人中毒。當然,在唐朝的法律中,這類犯罪會被判過失殺人罪,具體的處罰會按照過失殺人罪來處理。

第二,監控嚴格。我們只能在皇宮裏看到國王的食物,皇宮裏會有很多人檢查,防止這些食物被國王吃掉。但我沒想到的是,不僅皇宮裏會有這樣的檢查員,民間也會有,防止無良商販把食物加工不好。但實際上,他們不壹定是朝廷的人,而是人民自己組織起來的各行各業的人。由於經常接觸民間食物,他們的鑒別也很準確。

所以,不僅我們現在有食品標準,古代也有食品標準。不是隨便壹個企業就能吃到這種飯的。在操作的過程中,也要用健康的食材,防止別人有不好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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