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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法的制定也稱為衛生立法活動。

概念:衛生法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以國家強制力實施的,在保護人體健康的活動中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的總和。衛生法是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法治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它具有法律的壹般屬性,有特定的調整對象,又有自己的特點,不同於其他法律。我國衛生法以憲法原則為基礎,主要涉及國家衛生管理體制、衛生機構設置、資格條件、職權範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衛生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行政責任和行政處罰等內容。,是衛生監督的主要依據。

原則:衛生法基本原則,即衛生行政法基本原則和行政法制原則,是指貫穿衛生行政法律規範和關系的衛生法制基本精神和規範,指導和制約衛生行政的立法和實施。

與其他法律法規壹樣,衛生行政法也有許多必須遵循的原則,但根據層次的不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政治和憲法原則。四項基本原則是我國衛生行政法的最高原則,規定了衛生行政法的發展方向、道路和根本性質。

2.國際法原則。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前,國際法只是我們應該遵循的國家行為準則,對中國的立法和執法沒有太大影響。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國際法原則特別是世貿組織規則原則已成為中國衛生行政立法和執法的壹項基本原則。

3.衛生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衛生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政治原則、憲法原則和國際法原則。它們是衛生行政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則,指導著衛生行政法的制定和實施,貫穿著衛生法律規範與衛生行政的關系,指導和制約著衛生行政法的立法和實施。衛生法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義務本位”原則、“合法性原則”、“合理性原則”和“緊急性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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