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財產損失。侵犯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按照被侵權人所受的損失給予賠償;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從中獲得利益的,按照所獲得的利益予以賠償;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侵權人與被侵權人未能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時歸還所借資料,借款人應承諾及時歸還歸還的資料,並賠償因未能及時歸還歸還資料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借款人擅自變更、改造所借財產的,出借人有權要求返還、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返還原物。因借款人保管、使用借款物品不當造成他人損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支持貸款人向借款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條侵犯財產權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依法要求賠償損失,或者依法要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八十四條侵犯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應當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