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朱元璋做的第壹件事就是建立和完善法律。由於目睹了官員腐敗造成的嚴重後果,朱元璋非常重視並盡力完善這些法律制度。他不僅親力親為,還不斷地壹點壹點地進行細致的修改,哪怕是壹個特別小的規定,他都要認真地提出問題。而且隨著時間的變化,不斷適應新形勢的條例出現,也能顯示朱元璋懲治腐敗的決心。
其次,朱元璋知道只有制度是不夠的,他需要有人監督是否有人違反了這些法律。於是朱元璋建立了監察制度,官員之間可以互相監督,互相檢舉。就連朱元璋也鼓勵民眾揭發貪官汙吏。以前有民不告官的習俗,朱元璋無疑做了很大的改變。他把這個權力下放給普通人,這是非常難得的表現。
第三,對那些違法的腐敗官員進行嚴厲的懲罰。朱元璋定下的嚴刑峻法令人毛骨悚然,從剁手剁腳到剝皮,渾身毛骨悚然,寒氣逼人。就連朱元璋創造的重刑也有最嚴格的標準,貪汙受賄都會被放逐。朱元璋用這些嚴厲甚至是嚴厲的刑罰來震懾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