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科學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和精神權利。
侵犯著作權罪的立案標準:
1,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
2、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3、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總數在五百張(份)以上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應予立案追訴。
侵犯著作權罪的處罰是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17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行為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向公眾傳播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