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只是民法上意思表示中的可撤銷行為,基於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撤銷權。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可以行使這四種行為的撤銷權。因當事人行使撤銷權,該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則是當事人撤銷的是行為。所謂撤銷,就是原可撤銷行為的消滅。
重大誤解是壹種可撤銷的行為。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數量等有錯誤的認識,使行為後果與自己的意思表示相違背,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