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人應當以被拆遷人和承租人的名義存入貨幣補償款,銀行應當出具專用存款憑條。專用存款單可用於支付購房款或現金。拆遷人支付貨幣補償和房屋調換差價的時間應當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沒有約定的,在被拆遷人和承租人搬離原址後壹個月內壹次性付清。被拆遷人和承租人支付房屋交換差價的時間,應當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未約定的,在拆遷人交付房屋時壹次性付清。被拆遷人與承租人支付的換房差價,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拆遷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後,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並拒絕領取補償款的,拆遷人可以向公證機關申請提存。
法律客觀性: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壹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征收人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因征收舊城區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調換改建區房屋產權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區或者附近區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