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領取結婚證後,夫妻關系是合法的,不會被第三者破壞。首先是離婚。如果要分手,必須通過法律程序離婚,甚至不告而別也不能婚內出軌。第二是財產。根據婚姻法和2018新司法解釋,對財產歸屬和同壹財產、同壹債務有明確規定。
反過來,沒領結婚證怎麽辦?1994之後沒有領結婚證的,不視為事實婚姻,只是同居關系。同居關系的問題很簡單:第壹,沒有法律保護,任何壹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對方無權拒絕。但領證後,原則上需要雙方同意才能分手,耗時較長;第二,財產方面,如果沒有領證,任何財產都是誰的,並不會因為同居而和財產成為* * *關系。分手時無權主張非破壞性賠償(如毆打、虐待、侵權等。),但是領證的話,婚姻中很多財產是夫妻共有的,離婚的時候要分。但是,如果妳們的婚姻存在過錯,需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也就是說,領證不壹定能保證安全,但是如果沒領證,兩個人的關系在法律上是不被認可的,包括很多在法律上不受保護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