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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部法律規定了特殊工種?

法律主觀性:

以下工作為特殊工作:起重機械操作、鍋爐操作、壓力容器操作、電工操作。從事特殊工種的,壹般男性年滿五十五周歲,女性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應當退休。

法律客觀性: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壹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十四條制造、安裝、改造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單位,以及制造壓力管道的管道、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以下簡稱壓力管道元件)的單位和制造、改造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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