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基礎,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
2.反間諜法:為了預防、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維護國家安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3.反分裂法;
4.為了加強和保障國家情報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根據憲法,制定國家情報法;
5.憲法: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實施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四條* * *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實施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國家情報法第壹條為了加強和保障國家情報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反間諜法第壹條為了預防、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