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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與征稅對象的區別

壹、納稅人與征稅對象的區別:納稅人是征稅的主體,明確誰納稅;征稅的對象就是征稅的對象,明確要征稅什麽。每個稅種由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計稅依據、減免稅、違法處理等具體要素組成。稅與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納稅人和受稅人的區別上。我國現行稅制中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關稅。

1.納稅人又稱納稅人、納稅主體,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國家無論征收什麽稅,都要由壹定的納稅人承擔,否則就不是稅。因此,納稅人是稅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壹。

2.征稅對象也叫征稅對象和征稅對象。實踐中也壹般稱為征稅範圍。它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即征稅什麽。征稅的對象包括事物或行為,不同的征稅對象是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誌。

二。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

1,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和其他有收入的組織(以下簡稱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2.征稅對象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包括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包括居民企業來源於境內和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業來源於境內的應納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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