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所示:
婚姻是指夫妻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舉手確立夫妻關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和其他責任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
婚姻的對象在壹些國家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包括美國、德國、荷蘭等國家。在中國,法律上,婚姻僅指異性男女的結合。
新中國成立前(古代)叫婚姻。新中國成立後,叫婚姻。英文名是:結婚。
關於婚姻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結婚後夫妻雙方的法定條件、年齡、權利和義務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婚姻關系的建立具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征:
1,婚姻的主體是男女。婚姻不構成婚姻,除非是男女生理差異的結合。同性之間不能結婚。
2.婚姻是壹種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手續。否則,梁青之間的婚姻關系不會產生法律後果。即沒有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婚姻的法律後果是確立夫妻關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這種已經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定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