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被罰80.26億元。
根據網絡安全審查結論和發現的問題線索,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滴滴涉嫌違法行為依法立案調查。經核實,滴滴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今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行政處罰法》,對滴滴公司處以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程維、滴滴公司總裁劉清處以654.38+0萬元罰款。
現已查明,滴滴公司* * *存在16項違法事實,其中,從用戶手機相冊中非法采集截圖信息11963900條;過渡采集83.23億條用戶剪貼板信息和應用列表信息;超采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654.38+007萬條,年齡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654.38+063.56萬條,親屬關系信息654.38+038.29萬條,“家”“公司”出租車地址信息654.38+053萬條。
對此,滴滴表示:“我們誠懇接受並堅決服從,嚴格按照處罰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全面深入的自查,積極配合監管,認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