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加名字,不寫比例,雖然房子肯定是夫妻同壹財產,但不能因為名字在房子上就直接達到50%的效果,所以建議妳加名字和比例,比例自己協商。
那離婚的時候不加名字不寫比例怎麽分房子?主要考慮的是雙方的貢獻。這套房子是婚前男方的全屋,女方的貢獻是0。除此之外,還考慮了兩人結婚年限的長短,是否有孩子,過錯等因素。如果結婚時間長,孩子都成年了,沒有過錯,那肯定比結婚年限短,沒有孩子,過錯多,但這是壹個動態的比例,從0%到50%不等。比起直接在房本上寫其他比例,那個動態的好處是有可能達到第五個比例。固定比例的好處是固定了就不會變,這也是它的缺點。* * *如果和* * * *壹樣,就按份額變化。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物權,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壹十四條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