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違背女人的意誌,屬於強奸。強奸是在不知情或未被同意的情況下發生的性行為,即使是強奸。男的知道自己走錯了房間,強奸了這個房間的壹個女人,而這個房間的女人不知道。男方在法庭上壹直說自己是無辜的,女方還是願意抱自己的。女的說她喝醉了,以為他是她男朋友,誰也不知道誰說的是實話。
雖然兩人各執壹詞,但法律還是判定他是強奸罪,男方受到了應有的懲罰。這個人再怎麽吹毛求疵,在事實面前也無法反駁。作為壹個不認真做這些齷齪事情的男人,這樣的男人其實是無能的,是無腦的,是非常自私的人,他隨便踐踏女人。中國不會讓這種人得逞的。
刑法規定,女性享有性自主權,即有權選擇自己想和誰發生性關系。本案中,被害人陳述,她想和男朋友發生性關系,誤以為該男子是她男朋友,與其發生性關系。這是違背女性意願的。
此案也提醒廣大女性同胞,無論在家還是外出,壹定要獨自鎖好門,註意人身安全,防止壹些不法分子乘虛而入。畢竟還是等到法律制裁再說吧。喝酒雖好,但不喝多也是合理的,因為有些人喝多了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甚至下半身,觸犯法律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