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村民,也就是被罵的人,覺得這件事對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傷害,於是報警,警方得知後將該男子抓獲,拘留10天,罰款300元。在網絡上隨意辱罵他人屬於網絡暴力,肯定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有些人在罵人的過程中會選擇散布謠言或者說壹些其他的話,而如果這些言行給受害者帶來了極大的心理傷害,那麽罵人者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這裏,邊肖也想告訴大家,以前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因為在罵人的過程中,群主沒有給出建議,所以群主也被法律判刑了。不要在網上隨意辱罵別人,凡事妥善解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要做這種傷害別人的事情。我們辱罵別人只會給自己帶來壹時的爽快,卻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當我們隨意辱罵別人的時候,可能會覺得很爽,但是等待我們的是法律的懲罰。每個人都應該構建壹個文明有序的網絡空間,也應該規範自己在壹些微信群中的上網行為,以及信息的發布。對於創建這個群的群主來說,也有管理和約束建議的義務。